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仪表网 行业标准】近日,由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牵头起草的《加氢站氢气取样规范》团体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,现公开征求意见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7日。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将《征求意见反馈表》填写后发至发布单位电子邮箱(daemonchan@163.com)。
该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、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、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、华南理工大学、佛山绿色发展创新研究院、广东佛燃科技有限公司、广州联新氢能有限公司、佛山环境与能源研究院、云浮(佛山)氢能标准化创新研发中心。
本文件规定了加氢站氢气取样的术语和定义、安全要求、样品容器、取样准备、取样、样品运输与贮存。本文件适用于加氢站氢气检验前的间接取样工作。
加氢站是指为氢燃料电池汽车或氢气内燃机汽车或氢气
天然气混合燃料汽车等的储氢瓶充装氢燃料的专门场所。
加氢站氢气取样应在安全前提下,减少外界因素干扰,保证所取样品为代表性样品。应建立详细的加氢站氢气取样操作规程,指导规范氢气取样操作。
设备安全
取样涉及的装置设备应处于合格使用状态,如压力表应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、样品容器应检验合格;在每次取样操作前,应检查取样装置、样品容器功能是否正常。应检查取样装置中所有密封件的使用情况,有异常时及时更换。取样装置应设置防静电接地设施,其接地电阻应小于10 Q,并在首次连接取样口时进行测试。宜配备安全防护装置,如安全阀等。应配备应急、消防器具。
操作安全
在取样前,操作人员应消除人体静电。不应将火种、移动电话带入取样作业区域。
取样操作前应对样品容器、取样装置进行处理,排除其中空气等杂质气体。
取样操作应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下进行,操作时站在取样装置的侧后方。
打开氢气排放阀门时应缓慢开启。
取样操作应使用不会产生火花的工具,如防爆扳手。
通过加氢口采集经过预冷的氢气样品时应注意低温防护,选择满足低温性能要求的装置。
样品容器不得超压、超温操作,一旦发现压力、温度异常,应立即终止取样。
雷暴等恶劣天气下不应进行取样操作。
样品容器
承压样品容器的设计、制造和检验应符合TSG 23的要求。样品容器应检验合格,并在有效期内。承压样品容器宜为有密封功能的金属容器,且在使用前应进行干燥、抽真空处理。样品容器内壁应进行相应处理,保证样品容器内壁对检测组分呈惰性,如进行硅烷处理以减少样品容器内壁对硫化物的吸附。